枫红晓寒、梅开知冻,时至冬月,相关部门纷纷组织各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极大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激发了职工对企业的热爱。
新时代随着社会全面小康的形成,企业职工群体利益追求也从对“对物质文化的需要”过渡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笔者针对当前职工全面脱贫达康,谈谈对当前送温暖活动的思考。
首先送温暖活动是体现企业对职工人文关怀的方式,在任何时候都有其必要性。不能说既然职工脱贫已富,就不需要这种温暖的关怀,相反这是对工会职能工作者在转变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载体上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方向。其次把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界定职工困难与否的概念上进行广义的理解和认知,真正理解职工向往什么、缺少什么,切实瞄准职工在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中不平衡、不充分的一面,拿摆出来进行温怀暖心,及时地将企业关怀体现极致,正所谓“好雨知时节”,让职工感觉到温暖送得贴心。切忌固守满足于职工对“物质文化的需要”而疏忽送温暖的细节突破,片面地把送温暖活动局限在让职工穿暖、吃饱的层面,让送去的温暖被职工搁置甚至于叹而弃之。同时要厘清不同职工个体对美好生活的不同追求,不同年龄层次对美好生活的不同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内容,不可将送温暖活动拘泥于千篇一律、人人均同的简单节日礼品发放。比如对年岁已高的退休人员送去他当年在企业奋战的故事剪辑视频短片,或者送去一次健康理疗,让他们感受到曾经地自豪和老有所依的关怀。对依然为企业奋斗的中、老年职工送去一次旅行、带薪假或者反探亲,让他们感觉到工作之余的轻松愉悦和企业对他们的迫切需要和依恋。对于新生代职工更要把送温暖工作做细做精,可以送去一次“破冰”拓展、业务技能培训或模范教育活动,让他们在困难面前挑战自我、历练能力,让他们主动争做模范,提升技能做砥柱。另外要注意送温暖活动开展方式,充分发挥好有限的送温暖活动资金,要务实勿虚,切忌避免送温暖活动迎、送逆袭的形式主义,让职工在送温暖活动的开展中感到寒心。还有送温暖活动不强调是否让人人获益,雨露均沾,但要避免让送温暖工作“锦上添花”,要向真正需要“温暖”的职工“雪中送炭”。 送温暖活动就是送给职工追求美好生活向往的梦想“催化剂”,让送温暖工作体贴入微,恰时开花,让职工群众在追求美好生活向往时“雨时有伞、雪中有炭”,真正体现企业对送温暖活动的新理念、新追求。